重理工[2010]20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是引进国外群体智力,了解国际前沿学术动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国际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对举办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工作的管理,增强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申报原则
第二条 国际会议是指含主办国,至少有三国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参加或与会人数达50人以上或外国与会人数需占与会人数20%以上的学术会议。
第三条 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应能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对促进学科建设、专业水平的提高、新领域的开拓以及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凡以重庆理工大学的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相关二级学院需向国际处等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并完善相关手续。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学院草拟申请报告。其内容包括:举办会议中英文名称、举办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会议规模、主办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与地点等,提前4个月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一)。
第六条 将申请表分别报学校科研处、保密办公室和www.188sb.com审核。
第七条 经审核通过后,www.188sb.com报校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校对国际会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国际会议基金。
第九条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国际会议批件后,相关学院在会议举办前一个月向www.188sb.com提交《重庆理工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外国人来华名单表》(附件二)和《重庆理工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港澳台学者名单表》(附件三)。
第十条 www.188sb.com汇同校保密办对国外(境外)参会人员进行审查后, 由www.188sb.com办理外国专家来华签证手续及港澳台人士入境手续。
第四章 会议协调及管理
第十一条 相关学院要制定明确的会议组织程序,并职责到人。
第十二条 学校保密办、科研处、国际处、保卫处等部门将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章 成果总结
第十三条 会议结束后,相关学院应在一个月内撰写会议总结报告,并填妥《重庆理工大学国际会议总结表》(附件四),报送科研处、国际处。总结报告的内容提纲为: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题、主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与会中(港澳台学者单列)、外宾实到人数,收到中、外论文数量,与会国内外著名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向。
第十四条 会议反映出来的我国在相关学科领域内的现有水平与国际水平的差距、收获和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五条 会议学术水平的评价、会议论文集出版情况。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www.188sb.com及港澳台办负责解释,由下发之日开始执行。